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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工智能的哲学学习


人工智能到底是什么

        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在进行,仿佛我们已经有了坚定而准确的把握 AI 的本质。但究竟什么是 AI?

关于人工智能的领域研究于1956 年正式开始,至于其详细的历史与爱恨情仇太过繁琐,这里先暂时不讲(其实就是没捋明白)。对于定义人工智能也是颇有争议,哲学家可以说比任何人都更清楚,精确地定义一门特定的学科才能让所有相关方都满意(包括那些在该学科本身工作的人),可能极具挑战性。一些科学哲学家们(Philosophers of science)当然已经提出了可信的解释,至少说明了给定科学的总体概括和结构。但是,公认的物理学定义到底是什么呢?生物学呢?就此而言,哲学,到底又是什么?给出精确的答案无疑是相当困难的,甚至可能永远都无法回答,尤其是对于共识定义。在明显的空间限制下,我们在这里可以进行的最谨慎的做法可能是以封装的形式呈现一些拟议的 AI 定义。我们确实尝试了以详细、严格的方式定义 AI 的尝试。在Russell 和 Norvig (1995, 2002, 2009)的 AIMA 文本中,提供了一组可能的答案来回答“什么是 AI?”该问题在该领域本身具有相当大的流行性。这些答案都是以AI 的目的为假设来定义的,因此,一个候选定义的形式为“AI 旨在构建……”这些答案都属于沿二维放置的四重类型。一个维度是目标是否匹配人类的表现,还是理想的理性模型。另一个维度是目标是否能构建推理/思考的系统,还是更确切地说是可以确切运行的系统。情况总结如下表:

这四种可能性确实反映了(至少很大一部分)相关文献。例如,哲学家 John Haugeland (1985) 研究人类/推理象限,他说 AI 是“能使计算机进行思考的令人兴奋的新型研究……具有思想的机器,从字面意义上讲。”

那么Russell 和 Norvig 本身是怎么想的呢?他们坚定地站在“理性行事”的阵营中。他们极具影响力的 AIMA 系列可以被视为对 Ideal/Act 类别的长篇辩护和规范。在这里,Russell 将“什么是 AI(what i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问题重新表述为“什么是智能(what is Intelligence)”的问题。然后他将智能(intelligence)与理性(rationality)相提并论。更具体地说,Russell 将 AI 视为致力于构建智能代理的领域,智能代理是作为来自外部环境的感知的输入元组的函数,并根据这些感知产生行为(动作)。具体的情况是这样的:

关于这个表格的原理相当复杂,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什么是 AI”这个问题,有一个不同的、更直接的答案。这个答案可以追溯到最初的达特茅斯会议时代,其中包括现代人工智能之父之一 Newell (1973),它是这样说的:

AI 是致力于构建智能工件的领域,其中“智能”通过智力测试(例如韦氏成人智力量表)和其他心理能力测试(包括机械能力、创造力等测试)来操作。

上述定义可以被视为完全概括了 Russell 和 Norvig 的四种可能定义的具体版本。虽然现在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但这个答案在一段时间内被相当认真地对待,事实上,人工智能历史上最著名的程序之一的基础:Evans的 ANALOGY 程序(1968 ),它解决了许多智力测试中常见的几何类比问题。

最后,就像任何学科一样,要真正准确地了解这门学科是什么,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需要潜心去做,或者至少潜心去读。二十年前,这样的讨论是相当可控的。今天,由于构成 AI 的内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因此我们对其的定义也许会更加多元与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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